产品认定类
发布时间:2022-02-16
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1〕406号)要求,已完成“千企升级”培育库入库注册申请并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申报类别及基本条件
专精特新产品
2020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有效发明(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培育
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聚焦龙头骨干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秀企业,重点推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的高端产品的企业。具体要求为:
1.所推荐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2.所推荐企业在“创新发展、质量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的高端产品;
3.所推荐企业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

获得“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的企业将优先推荐参与各级质量奖项、“江苏精品”等项目申报。


省汽车产业重点领域先进技术产品
一、重点领域
(一)动力及储能电池。突破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芯及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制造装备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提升动力及储能电池关键性能和安全可靠性,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突破智能化整车、车载环境感知、车载软件与算法、汽车执行与控制、车联通信网络、智能道路交通设施、智能网联测试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扩大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供给,实现智能驾驶与车路协同,支撑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
(三)氢燃料电池汽车。突破膜电极、双极板、电堆、电池系统、制氢、储氢、加氢等关键技术和产品,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
二、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情况良好;(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优先选择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5)相关先进技术产品已完成开发并投放市场。


江苏省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产品
面向全省征集具有高水平、高质量、高显示度的人工智能标志性成果,分为融合创新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两大类。融合创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基础硬件、人工智能软件、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及服务、智能终端、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船)等;应用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技术面向制造业、农业、能源、交通、物流商贸、医疗、教育、金融、文旅等行业提供的融合赋能解决方案。
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要求人工智能技术成效显著、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技术、创意、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单位,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如有标示不实或侵犯他人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申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形式),突出创新性和应用效果,杜绝虚构和夸大


软件产品评估指南:
一、评估依据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软件产品评估标准》 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江苏省软件企业和产品评估规范》
二、评估条件 需满足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 和安全标准; (2)软件产品开发生产单位所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著作权 或者经过著作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
(3)软件产品的命名应符合要求:1、软件评估名称应有三个部份组成:企业品牌 + 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 + 版本号 2、企业品牌可以是企业的‘商号’,或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商标’号, 使用商标的须提供商标注册登记证明,不得出现地域名称。 3、软件产品名称应以‘软件’结尾,如:****软件 V1.0。 4、一般不得以全外文命名; 5、软件产品名称不宜太长,一般在 15 个汉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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